“醫鬧”上了黑名單! 28部門聯手推出懲戒政策!
導讀
“醫鬧”一詞之所以會在社交平台上被人們如此熱議,不僅僅緣於“醫鬧”已經在不知不覺間讓本應該相互理解信任的“醫患關係”形成了一個巨大的鴻溝,讓本應該和諧坦誠的醫患關係蒙上了一層“陰影”,影響了正常的治療秩序和治療環境,不僅僅對廣大崇尚“醫德至上”的醫務工作者人生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又在無形中侵犯了大部分患者的正當“就診權益”。懲戒醫鬧,徹底根除醫鬧已經成為“眾望所歸”“人心所向”的共識。
長期以來“醫鬧之風”之所以蔓延盛行一方麵與一些人可以通過“鬧上一鬧”就可以從中牟取暴利有重要的關係。另一方麵還與對一些“醫鬧”由於缺乏相關明確的處罰條例,致使這些醫鬧者被懲戒的成本極低,一方麵是相對“高額”的經濟利益,一方麵是相對“微小”的錯誤成本,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醫鬧”長期無法徹底根除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在部分醫鬧者常規思維意識裏依然還抱有一種“被服務”“消費者”的心態,在他們的思維意識裏總認為我到醫院“花了錢”,醫務工作者就應該如同“餐飲服務員”一樣對我服務到一種“無微不至”的程度,一旦稍微沒有達到自己預期的“服務效果”便會爆發“雷霆之怒”,對醫務工作者或無理謾罵,或直接拳腳相加。甚至在一些醫鬧者思維意識裏會想當然地把“醫生”萬能化、理想化,不尊重事實不尊重科學,把一些“醫療風險”歸咎與醫務工作者的“責任心”上麵來,這也是形成醫鬧的重要原因之一。盡管在相關部門出台“117名醫鬧被列入黑名單”的聯合懲戒處罰條例後,眾多網友對此紛紛力挺點讚,然也有部分網友雖然心裏也非常讚成以此“聯合懲戒”的方式來對這些“醫鬧”者加大懲戒力度,但也對如此“懲戒”力度之下對一些醫生醫德的約束會大大削弱,在以後的“醫患糾紛”中平衡天平會完全傾向於醫生一方表示擔憂。
根據國家衛健委綜合監督局6月3日消息,根據《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已將174人列為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失信行為人,其中包括疫情隔離期間威脅出診醫生者。
《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在2018年10月由28個部門聯合發布,打擊暴力殺醫傷醫、在醫療機構尋釁滋事等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發布部門包括衛健委、交通運輸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限製措施涉及事業編製、法人資格、交通、投資以及各種補貼和優惠性政策等方麵。
從發布的第二年起,28個部門每年公布一次新增失信人名單。從193人、222人到最新公布的174人,近三年來,聯合懲戒機製已處理了近600名“醫鬧”者。這次,28部門還公布了一些典型案例,涉浙江、湖北、陝西、北京等地。
持刀威脅、堵醫院大門、致醫生腦震蕩……這些人被行拘
2020年7月15日上午,王某懷疑患有精神病的兒子在西安醫專附屬醫院治療存在問題,用胳膊將主治大夫的脖子夾住、另一手拿一把橘黃色約6厘米的美工刀,頂在醫生脖子下,持續約5分鍾,後被該院其他職工解救,無人員傷亡。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2020年8月6日上午,曹某在浙江省人民醫院7號樓二樓醫務部接待室內,就其父親的手術及治療問題與該醫院醫務部副主任溝通,後曹某與其發生口角糾紛並使用桌子上的飲料瓶扔到副主任頭部,醫務部副主任被診斷為腦震蕩、頭部擦傷、頭皮血腫。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對曹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並處罰款三百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還有在醫院門前公然叫賣專家號的人被處罰:
2020年5月25日,李某在北京市海澱區北醫三院門前,攔截路人叫賣專家號,擾亂了該地區公共場所秩序。經當地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據悉,《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中所提及的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是指倒賣醫院號源等破壞、擾亂醫院正常診療秩序的涉醫違法犯罪活動,以及6類涉醫違法犯罪活動,如下:
(一)在醫療機構內故意傷害醫務人員、損毀公私財物的;
(二)擾亂醫療秩序的;
(三)非法限製醫務人員人身自由的;
(四)侮辱恐嚇醫務人員的;
(五)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製器具或危險物品進入醫療機構的;
(六)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為名實施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
限製取得編製或擔任人、
補貼優惠、消費等5個方麵
《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中的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共16條,由相關部門分別負責實施。懲戒措施包括限製取得編製或擔任人、補貼優惠、消費、評優、公司審批備案等5個方麵,如下:
一、限製取得編製或擔任人
限製登記為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
限製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限製擔任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限製取得認證機構資質。
二、限製享受補貼、優惠,調整財產保險費率
限製補貼性資金支持。
限製享受投資等領域優惠政策。
將其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作為限製享受優惠性政策的重要參考因素。
引導保險公司按照風險定價原則調整財產保險費率。
三、限製消費
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並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製消費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限製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 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四、限製評優,向單位、社會公布
按程序及時撤銷相關榮譽,取消懲戒對象參加評先評優資格,不得向懲戒對象授予“道德模範”、“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
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通報其所在單位。
將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及其他主要新聞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五、作為公司審批備案的重要參考
在申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時,將其失信信息作為審核相關許可的重要參考。
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貨公司的設立及股權或實際控製人變更審批或備案,保險中介業務許可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股東、實際控製人變更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重大事項變更以及基金備案時的重要參考。
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審批或備案的參考。
將違法失信信息作為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審批時的參考。對存在失信記錄的相關主體在證券、基金、期貨從業資格申請中予以從嚴審核,對已成為證券、基金、期貨從業人員的相關主體予以重點關注。
目前,28部門連續三年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對失信者的處理以行拘數日為主,還有一例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暫未公布其他懲戒措施。
醫師法草案將二審,
設專章保障醫師權利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將於6月7日至10日在京舉行,屆時將二審醫師法草案。今天(6月4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製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回應有關防範暴力傷醫的提問時表示,“一段時間以來,社會上出現了一些侵犯醫師合法權利的行為,本次醫師法草案針對這種情況作了一些有針對性的規定”。
他介紹,在保障醫師權利方麵,醫師法草案專設一章完善各項保障措施,在此基礎上,草案二次審議稿還擬作以下修改:一是在總則中明確醫師的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二是明確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阻礙醫師依法執業,幹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三是明確禁止通過侮辱、誹謗、威脅、毆打等方式,侵犯醫師人格尊嚴、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據綜合監督局消息,174個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失信行為人名單信息,已經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給參與聯合懲戒各部門,將共同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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